会东:莫做“赌场推手”
2024年7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周某甲、陈某某、李某某、王某某、魏某某、洪某某、李某某、杨某、韦某、周某乙、周某丙等在会东县新街镇花椒坪、大崇镇黑嘎村、松坪镇开设赌场,以庄家摇骰子(大花马/摇宝)接受赌客下注的方式聚众赌博,以发“鱼儿钱”、“车费”等形式引诱四川、云南两省众多村民参赌,参赌人数累计120人以上,涉案赌资数额累计100万元以上。
法院认为十一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本案涉赌人员跨四川、云南两省,社会影响大、危害性高,被告人开设赌场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经济秩序。会东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周某甲等十一名被告人判处一年四个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三万至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下一步,会东法院将始终坚持迎难而上的干事精神,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全面提升刑事审判能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为助推平安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会东法院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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