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要求,近日,会东县人民检察院与会东县交通运输局、会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召开行政检察监督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执法衔接工作联席会。
首先,检察机关向参会人员介绍今年办理的6件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基本情况、典型案例以及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与会人员就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基本情况、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如何高质量保障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展开详实地讨论。随后,会东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商榷会签了《关于建立行政检察监督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线索移送、协作配合、联席会议、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衔接机制。
《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依法行使调查核实权,有权调阅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的执法案卷,查询、复制相关证据材料,询问相关执法人员,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予以配合。《意见》对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执法活动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怠于行使职权、滥用职权,或在社会治理工作中存在监管漏洞、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完善等情形的,检察机关可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和改进工作。
下一步,会东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行政检察职能和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行政执法专业优势,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进职能机关依法履职的“都管”,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会东检察院